张家口市各计生办通讯录

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一次性告知

  自2016年1月1日起,生育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。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属于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的,在女方怀孕后至子女出生前,均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手机客户端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业务。

  一、适用对象

  (一)双方均为初婚且只生育(或收养)过一个子女的;

  (二)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(或收养)过子女,另一方生育(或收养)过一个子女的;

  (三)再婚夫妻再婚前均未生育(或收养)过子女,再婚后生育(或收养)过一个子女的,或者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后离异,离异期间未生育(或收养)子女又复婚的;
      (四)夫妻双方共计生育(或收养)过两个及以上子女,现只存活一个子女(或已解除收养关系现只有一个子女)的;

  二、应提交的证件证材

  (一)证件证材: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夫妻小二寸合照(电子版)、承诺书。

    

  (二)证件证材要求:

  1、证件证材格式:jpg或jpeg。

  2、证件证材大小:小于1M。

  三、办理时限

  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成功两个工作日后进入首页第九项《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与证件打印》输入双方身份证号和识别码查询办理进度,如果办理结果为“审核中”,请与备注中的办理单位联系。办理结果为“同意”的,可以自行打印《网上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》。

  退回的申请,请于一个月内进行修改,超过一个月内不予修改,请重新申请证件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附件:《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温馨提示:点击“我已详细阅读”,根据引导填写《生育登记承诺书》。